索引号: | 11330500MB1911463/2023-00036 | 成文日期: | 2023-08-21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文件编号: | 发布机构: | 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|
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,按照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,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,健全工作机制、创新公开形式、完善公开内容、接受社会监督,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方式
(一)培训内容
1.学习贯彻中央、省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、领导讲话、政策法规等。
2.了解掌握我局政务公开职责任务、服务承诺等公众关心关注内容。
(二)培训方式
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培训,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。同时,适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培训,确保重点突出,取得实效。
1.全员宣传培训。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、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。
2.新任(调)职培训。重点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,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。结合岗前培训、集中教育等方式,进行重点培训。
3.业务能力培训。采取参观考察、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专门培训,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。
三、培训要求
全局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需建立长效机制,实行分级负责、分级监管。局机关各处室、单位要对本单位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,并负责本处室、单位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。培训工作需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,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