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11330500MB1911463X/2025-1010171408 | 成文日期: | 2025-07-25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文件编号: | 发布机构: |
(一)书面申请。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、机构和基地等单位,向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下列材料:
1.湖州市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(见附件1);
2.法人资格证书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;
3.承训机构法人代表和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骨干教师代表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;
4.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、实训设施设备清单以及佐证材料;教学管理制度、学员管理制度、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。
5.近3年培训工作成绩、学员就业情况、推荐就业合作企业等其他相关材料。
(二)审核评定。
1.受理和评审。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级承训机构申报受理工作。受理完成后,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,核实本市受理的承训机构情况。
2.审核确定。依据承训机构申报要求,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,确定市级承训机构。
(三)社会公示。对经审核确定的承训机构,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广泛接受监督。
(四)签约存档。公示无异议的,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有关要求与承训机构签订合同,并对培训机构资质、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、设施设备清单、师资、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。
(五)修订黄页。评定完成后,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官方网站上集中公示签约承训机构情况,并修订承训机构信息黄页,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使用,黄页根据承训机构变更情况动态调整。